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景洪市澜沧江路43号
建设单位: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一期建设内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一期用地面积10785.93m2,建筑面积41750.89m2,绿化总面积1320.5m2,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12.24%,主要建设住院楼,新建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575张。
一期投资:概算约35000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大东
联系电话:139881971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附件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2: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疫防改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