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服务内容: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中放射类设备搬迁项目中所有放射类设备提供预、环、控评服务,不包含装修设计,参与前期设计施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协助医院完成机房建设及机房防护装修。配合医院对1台Ⅱ类9台Ⅲ类射线装置搬迁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辐射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性能检测、防护检测服务项目。搬迁完成后提供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资料,完成许可证网上申报工作。
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服务要求:保障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达到国家标准,此次谈判报价按照清单设备进行单台次设备报价,最终价格以实际搬迁设备为主
3.采购预算:1100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
4.服务完成期限:搬迁完成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证网上申报。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放射设备搬迁预环控评项目涉及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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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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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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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数字X射线摄像系统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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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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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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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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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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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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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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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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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X射线诊断系统(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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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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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X射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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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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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密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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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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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排螺旋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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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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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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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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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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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1.谈判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谈判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完整的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成立时间不足的,则提供已有报表);
4.谈判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谈判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请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书;
7.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区门诊4号楼3楼采购办公室。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公告发布当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16608819999
资格预审合格后通知报名谈判申请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8.参与报名请携带《资质证明》文件一份,包含:①“投标人须知”1-6条相应内容材料,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厂家授权加盖公章,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①-⑥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每个项目均独立招标,请单独标出所投项目名称)
9.资质不全、授权不全不予报名;
10.谈判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待通知)参与谈判需提交资料:参与谈判请携带《资质证明》文件1份,并单独打印《价格组成表》5份,以及《二次报价表》(价格部分现场填写)1份,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见附件1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投标文件模板(2025版)。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1: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投标文件模板(2025版)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
院内谈判采购项目(2025)
招标项目:
投标单位:
地 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日 期: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技术部分文件
1.投标价格组成表(提供投标单位报价单加盖公章)
2.投标技术参数说明
3.投标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含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质量保证书(含厂家质量保证)
二、资质证明文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造厂商或总代理授权认证
(1) 授权书
(2) 企业三证
(3)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 属特种设备的,提供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产品彩页资料
(注: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方生效)
投标技术参数说明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承诺及其他承诺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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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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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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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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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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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院组织的 项目,全权处理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由我单位承担由其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日 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二】 质量保证书(原件)
致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公司作为 (供应商)对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
(产品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保证项目竣工完成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范标准;
提供的产品和组成的系统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保证“投标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12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设备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公司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