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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调整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时间:2026/5/29 13:33:29   浏览: 1045 次   作者:pengjuan

为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1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西医保发〔2026〕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我院自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将按照不超过西双版纳州制定最高限价执行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妇科类、骨骼肌肉系统、呼吸系统类、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精神治疗类、康复类、麻醉类、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体被系统类、物理治疗类、心血管系统类、血液系统类、眼科类、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终止《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2025 版)〉西双版纳州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西医保发〔2025〕5 号)及相关文件中“挂号费”等 2480 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调整“简单手术特殊刀使用费”等医疗服务项目。

附件1 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2 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3 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4 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5 妇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6 眼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7 体被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8 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9 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0 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1 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2 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3 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4 麻醉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5 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6 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7 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8 “挂号费”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19 “简单手术特殊刀使用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表及调整表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与群众就医利益密切相关。我院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执行新的价格标准,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收费透明度,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诊疗服务。

感谢广大市民及患者朋友的理解与支持,我院将持续用心守护群众健康。

 

 

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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